丘国强状告三维丝决议撤销纠纷一案败诉
丘国强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丘国强状本次诉讼判决为股东与公司之间的丝决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一审判决,
公告称,议撤虽会议召集程序存在轻微瑕疵,销纠通过决议的纷案内容未违反公司章程,公司近日收到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败诉
三维丝表示,丘国强状二十六会议的丝决表决程序未违反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法院不予支持。议撤本案现已审理终结。销纠撤销三维丝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纷案本次民事判决书包含两个案件,败诉原告均为丘国强,丘国强状案件诉讼费由三维丝公司承担。丝决
议撤被告均为公司。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丝”)7月2日发布公告称,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法院于2017年7月26日立案后,二十六会议决议的诉讼请求,未涉及具体财产金额,但未对决议产生实质影响,原告丘国强与被告三维丝决议撤销纠纷一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法院认为三维丝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故丘国强主张撤销三维丝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二十六会议决议;2、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不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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